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重要湿地列表自1992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复原林业部和外交部,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并于同年3月31日指定其领域内的向海等6处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以来,该缔约国业已指定82处湿地列入有关名录[1]。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重要湿地列表自1992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复原林业部和外交部,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并于同年3月31日指定其领域内的向海等6处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以来,该缔约国业已指定82处湿地列入有关名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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