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土庫曼關係
中華民國—土庫曼關係(土庫曼語:Türkmenistan–Hytaý Respublikasy gatnaşyklary),是指中華民國與土庫曼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中華民國對土庫曼的相關事務由駐安卡拉臺北經濟文化代表團、臺北莫斯科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駐莫斯科代表處共同管轄。[1] 政治外交經濟貿易
2023年的兩國貿易項目如下: 出口至土庫曼的前10大項目為:機動車輛所用之零件與附件;升降、搬運、裝卸機器;電話機(包括智能手机),以及其他傳輸或接收聲音、圖像之有線或无线网络通訊器具;診斷或實驗用有底襯之試劑或配製試劑,以及檢定參照物;眼鏡、护目镜與類似品;絕緣電線、電纜與其他絕緣電導體;液體或粉末之發射、散播或噴霧用機具、滅火器、噴槍、噴水蒸汽機或噴砂機與類似噴射機器;自行車或機動車輛用之電氣照明或信號設備、擋風板刮刷器、去霜或去霧器;具有特殊功能之機器與機械用具;特殊物品,含出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等。[3] 自土庫曼進口的項目為:碳烟與未列名其他形態碳;石油焦、石油瀝青與其他石油殘渣;特殊物品,含進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等。[4] 投資簽證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土庫曼目前只給予部分地區的哈薩克國民、烏茲別克國民可以免簽證入境。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與邀請函的中華民國國民可前往土庫曼駐外使領館辦理簽證。[6] 持有土庫曼護照的土庫曼國民抵台參加由中央政府機關主辦、協辦或贊助之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7][8] 交通航空資料截至2023年6月26日 客運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 貨運
注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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