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應迪劉應迪(1608年—1635年),字簡在,撫州府金谿縣常豐鄉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劉應迪是崇禎三年(1630年)中舉人[2],次年(1631年)聯捷辛未科進士[3],工部观政,獲授閩縣知縣 [4]。當時有人將輸銀放在官櫃,官員來到後金錢丟失而控訴對方,他向神祈禱得二陽一陰筊,說:「卦象為陽勝陰,神告訴我了。」命衙役尋訪,發現有名為楊聖英的人偷了某人的金錢,審訊後立刻伏法;上級以卓異推薦他,但薦書未下達他已去世,年二十八歲[1]。 引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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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應迪劉應迪(1608年—1635年),字簡在,撫州府金谿縣常豐鄉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劉應迪是崇禎三年(1630年)中舉人[2],次年(1631年)聯捷辛未科進士[3],工部观政,獲授閩縣知縣 [4]。當時有人將輸銀放在官櫃,官員來到後金錢丟失而控訴對方,他向神祈禱得二陽一陰筊,說:「卦象為陽勝陰,神告訴我了。」命衙役尋訪,發現有名為楊聖英的人偷了某人的金錢,審訊後立刻伏法;上級以卓異推薦他,但薦書未下達他已去世,年二十八歲[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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