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博士(英語:Doctorate)是教育機構授予的最高一級學位,如某科系哲學博士、理學博士、文學博士、教育博士、工商管理博士、醫學博士。日常生活中博士學位會與姓氏相結合而被稱為某博士,而博士的英文和「醫生」一樣是「Doctor」。如期望在大學獲得教職,或進入研究機構工作,獲得博士學位為基本要求。博士論文必須包含該領域創新又有深度的內容,並通過同行學者審查方能取得博士學位;然而,法律博士雖稱作「博士」,這不是一般所指的學術型「博士學位」,与法学博士有本质不同,在美國與PhD博士學位具備同等地位(部分國家則視為類碩士學位)。中国古代的“博士”則是指专门精通某一门学问或传授经学的官名(例如漢武帝時的五经博士)。後來博士一詞衍生為可指涉對特定的某一種專門職業精通的人,比如“茶博士”、“酒博士”等,類似近代對於服務業跟製造業師傅的稱呼。 歐美名稱差異英國牛津大學、約克大學及索塞克斯(Sussex)大學、蘇格蘭聖安德魯大學及一部份歐洲地區之哲學博士簡稱為“DPhil”,而非北美及一般英聯邦學校常用的“PhD”。 中文名稱的起源與演變古代官職名“博士”最早是指一種官名,史載,秦朝有“博士”70人(诸子、诗赋等博士),掌管全國古今史事以及書籍典章[1] 漢朝設立了五经博士,對精通《易經》、《書經》、《詩經》、《禮經》、《春秋經》五經中的每一項都設置一個博士官,“五经博士”的職責主要是傳授這五部經學。 明清时,仍然设有此官职,只是稍有不同。宋濂《送东阳马生序》中说:“有司业、博士为之师。” 專門職業精通人士到了唐朝,人們把對特定的某一種專門職業精通的人稱之為“博士”,比如:“太学博士”、“太医博士”(医学博士)、“律学博士”、“算學博士”等等。 宋朝時期,“博士”也用來指服務業中專精某種技藝的服務員,比如“茶博士”、“酒博士”、“磨博士”等。[1] 明朝黄省曾《吴风录》上说:「至今称呼椎油作面佣夫皆为博士」。 現代最高等學位現代人們所說的“博士”,指学位中最高的一級。現代學位體系是從學士、碩士、博士,從初而高。[1] 此外,還有“博士後研究員”,但是這職位的擔任是必先擁有博士資格,所以一般不會有另外的獨立稱謂。 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常常把一些正在攻讀博士學位的「博士班研究生」也稱“博士”,但這只是對他們一種恭維、祝福的稱呼而已,並不具備“博士”資格。 在美國,攻讀本專業的博士後,可能會被授予“Ph.D.”,直譯為“哲學博士”[1](概略意思為有邏輯學術分析能力的最高學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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