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簡稱城建总局,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城市建设工作。[1] 沿革1979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2] 1982年5月4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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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簡稱城建总局,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城市建设工作。[1] 沿革1979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2] 1982年5月4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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