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肚王國
大肚王國(未知[a]—1732年[來源請求])是一個史前時期在臺灣中部由臺灣原住民巴布拉族、巴布薩族、巴則海族、阿立昆族、羅亞族建立的多部落酋邦。「米達赫」(荷蘭語:Middag,荷兰语发音:[ˈmɪdɑx] (ⓘ))是荷蘭東印度公司員工大衛·賴特(David Wright)定義的一個擁有特殊政治地位的郡省地域[1],他稱呼統治者為「米達赫王」(Keizer van Middag)[1],在官方的熱蘭遮城日誌中尊稱該統治者為「君主」(vorst),《巴達維亞城日記》則是稱「番仔王」(Quataongh)。 在鼎盛時期的領域範圍南端約到鹿港,在大肚溪上中下游的流域。荷蘭時期的領域範圍主要在今天的臺中市,以及彰化縣北部和南投縣的一部分,[2][3]其性質推測可能為一鬆散的部落聯盟,因為其政體無文字證據證明具有組織和有效率的統治形式[4]。 統治者大肚王有文獻記載且較能考證的君主(中晝之王)有兩位,分別是甘仔轄·阿拉米[b](荷蘭語:Camachat Aslamie[c])和甘仔轄·馬祿[d](荷蘭語:Camachat Maloe)。漢人稱大肚王為Quataong[e],學者翁佳音推測可能係台語番仔王 (Hoan-á-ông)的轉訛[5]。荷語稱其為中晝之王(荷蘭語:Keizer van Middag[f]),臺灣原住民則稱之為Lelien[g]。歷任大肚王皆以「甘仔轄氏」為統治者之姓氏,而甘仔轄也是拍瀑拉語的別稱。甘仔轄·阿拉米於1648年駕崩後[h],其外甥甘仔轄·馬祿繼任大肚王。馬祿繼位後,由於尚年輕[i],所以與荷蘭東印度公司交涉時,大部份都由其繼父塔拉荷持籐杖出席集會,且因當時大肚社係傾向以女性核心來維持家系,當地實權在馬祿的外祖母手中。[7] 統治性質與內涵有學者認為,荷蘭文獻中的大肚王之「王」與 kingship概念不一定相同[7]。 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出任巡臺御史的黃叔璥在他的《臺海使槎錄》一書中,有這樣的記載:「大肚山形,遠望如百雉高城,昔有番長名大眉。」說明17世紀臺灣中部確實有一個「番長」存在,而其可能是跨部落的。 「王」的角色,是在祭典儀式中扮演對眾人祈福的角色,社眾對「王」呈貢獵物。「王權」的內涵,包括對轄下之社發生紛爭時擔任仲裁,並提供實質庇護的能力。此一屬巴布拉族的「王」,轄下統治19或20社,包含巴布拉、巴宰、巴布薩、阿立昆、羅亞等不同族群;依據蘇格蘭人大衛·賴特(David Wright)的記載,大肚王國最強盛的時候曾統治27個部落,只是後來有9至10部落獨立[8]:82。「王」所屬的大肚南社傾向以女性為核心來維持家系;王外出時的儀式性權力展現並不明顯,只有一、二名隨從跟隨,也沒有定奪屬民生死的權利[7]。 「大肚王」透過流域體系建立的政治主權,具有地理環境相對穩定、握有河口區位等地理因素的基礎,利於在當時的背景下,透過流域體系建立跨語族的統治;然後,「王」的統治內涵,再透過諸如控制首獲獵物權、仲裁屬民世俗紛爭、提供部份實質庇護,與扮演祭儀中的象徵性角色等含括經濟、政治、軍事與意識型態上的實踐,形塑出以「王」為統治範圍──以河口一帶為權力核心、流域體系為空間網絡的區域輪廓。[7][9] 歷史史前時期大航海時代荷蘭東印度公司於1624年起殖民臺灣之後,於1638年獲海盜情報,知在中部馬芝遴地區(彰化縣福興鄉與鹿港鎮一帶)計22社,其中大甲溪以南的18社是由一位叫甘仔轄·阿拉米(Kamachat Aslamie)的領袖所統轄,但荷蘭人起初未派兵征服。 大衛·賴特(David Wright)是17世紀40年代居住在臺灣的荷蘭東印度公司 蘇格蘭代理人,他將米達格列入11個平原地區的“郡或省”[10]。然而,在具官方色彩的熱蘭遮城日誌中,荷蘭人稱呼大肚地區的統治者與瑯嶠地區都是「君主」(荷蘭語:vorst,地位次於國王),且瑯嶠君主相比大肚君主的威勢更大。 到了1642年8月,荷蘭人征服北臺灣西班牙人後,將其目標轉為征服西部平原的原住民,以連通臺灣南北的道路。直到1644年,荷蘭上尉Piter Boon才正式率兵遠征北臺灣未臣服的原住民,戰勝後南下打通陸路[8]:74,因為遭遇巴布拉族的強烈反擊而未成功。翌年Piter Boon再度進攻,摧毀了13座反荷部落[8]:78,Kamachat Aslamie只得接受范布鍊(Simon van Breen/1643-1647)牧師的協調。[11] 1645年4月荷蘭人召開南部的地方會議,Kamachat Aslamie跟荷蘭東印度公司訂定條約,表示臣服,內容與瑯嶠君主與荷蘭人簽訂的瑯嶠條約內容類同,喪失不少權力。不過直到1662年荷蘭人離開臺灣為止,大肚王國都維持半獨立狀態。大肚王國不肯接受基督教,只讓歐洲人通過領土而不准他們定居,也無荷語的翻譯員[8]。 大肚王國在1645年左右所統轄的範圍主要是大肚溪流域,大約是大甲溪南岸至舊濁水溪以北流域,是跨部落的統治或聯盟關係。 明鄭時期大肚王國對於後來的明鄭時期鄭氏政權亦對抗之。1661年鄭成功領兵渡海攻打荷蘭東印度公司軍隊,取得台湾統治權,大肚王國頑強抵抗鄭軍,導致鄭成功等人認為他們受到荷蘭的煽動。由於鄭軍當時尚未攻下安平,就已缺糧,因此下令往北屯墾,就地取糧或種植,因此與大肚王國諸社發生激烈衝突[來源請求],此次衝突,鄭軍將領楊祖陣亡,一鎮之兵(約五百人)「無一生還者」。後來鄭軍再派出將領黃安,以埋伏之計襲殺大肚社頭目。 鄭成功趕走荷蘭人之後,為了反清之需要,實施「兵農合一」政策,派遣鄭軍分赴各地屯墾,侵害到原住民族的活動空間,導致鄭氏政權和大肚王國數次武裝衝突。 其中1670年大肚王國轄下的沙轆社[來源請求]抵抗鄭氏侵略,遭鄭氏政權將領劉國軒強力進攻,屠殺至僅剩六人,幾乎滅族,史稱沙轆社之役。 清治時期1731年(雍正九年),清朝官吏對原住民指派勞役過多,引起原住民群起反抗,發生大甲西社番亂(大甲西社抗清事件),清軍利用岸裡社「以番制番」,翌年被鎮壓下來,大肚王國翌年亦告瓦解。[來源請求] 歷史年表起始年代見註釋1。
轄下部落
相關作品参见註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Information related to 大肚王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