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木(16世紀—17世紀),字元德、東所,浙江紹興府會稽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季木是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浙江鄉試第三十名舉人,授碭山知縣,遇上饑荒賑濟有方,救活不少民眾,河水暴漲時又築堤衛城,免去水患,百姓都感激他[2],陞寶慶通判,任內禮士愛民、勤於政事,廉潔得讓下屬敬憚,曾在通判公署興建「阜民亭」,以提醒官員督稅顧念人民,湖廣參政劉棟寫下《阜民亭記》紀念此事[3]。
其後季木改任贛州同知,調為廉州同知,官至伊王府左長史,辭官回鄉後恬淡長厚,得鄉人推崇,去世後入祀碭山、寶慶名宦祠[1]。
引用
- ^ 1.0 1.1 康熙《會稽縣志·卷二十·選舉志中》:舉人……明……弘治十四年辛酉科……季木 初知碭山,歷遷寶慶府判、廉州貳守,終伊府左長史,所至郡縣並潔己愛民,碭山、寶慶兩祀名宦,家居恬淡長厚,為鄉人所推
- ^ 乾隆《碭山縣志·卷七·職官志》:季木,浙江會稽舉人,嘉靖中為碭令,值歲饑賑卹多方,全活甚眾,河水衝潰復築堤衛城,以免水患,百姓德之,遷贛州府同知。 府志
- ^ 道光《寶慶府志·卷百七·政績錄三》:劉魁,字渙吾,泰和人,嘉靖初官寶慶通判……其後相繼官通判者得二人,曰季木、徐子忱,皆以嘉靖中任。木字元德,一字東所,會稽人,由碭山令擢寶慶通判,其在碭山多善政,及來郡禮士愛民、勤於治事,持守尤清潔,甚為僚屬敬憚,嘗於通判署搆亭,顏之曰「阜民」,其意以為通判之職在督理稅務,而俗吏以催科為能,誅求甚急,又或他有侵漁重為民困,且以寶慶僻在邊隅,生理墊隘,不廣為蓄積,一有災旱坐受其困,故於督稅之時隱然以阜民為念,而因以名亭,其意可謂厚矣,分守道劉棟有《阜民亭記》。
參考文獻
- 康熙《會稽縣志》·卷二十·選舉志中
- 乾隆《碭山縣志》·卷七·職官志
- 道光《寶慶府志》·卷百七·政績錄三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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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霍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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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碭山縣知縣 1520年—15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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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吳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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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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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寶慶府通判 1527年—15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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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徐子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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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禹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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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贛州府同知 1536年—15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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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方啟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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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趙可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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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廉州府同知 嘉靖年間—155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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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晏若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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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浙江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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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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