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椿李之椿(1600年—1651年),字大生,號徂徠,直隶扬州府如皋县人。明末官員。 生平明天啟元年(1621年)應天鄉試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聯捷進士[1],與王思任、倪元璐、黃道周、王鐸合為“天崇五才子”。授行人,崇祯四年(1631年)升吏部稽勲司主事,历验封司、考功司、文选司,因直言見忌,崇祯六年被贬官。歸里築指樹園閒居。明亡後長期從事抗清活動,順治四年與如皋人赵云、李七等举兵反清。兵败被逮捕入獄。 顺治六年(1649年),大赦出獄,暗中与海上鲁王通信。其子李旦被任命为御史。後因家童謝庭蘭告密被捕。李之椿绝食七日死,李旦被斩于西市,同死者有48人。李之椿妻许氏被关于嘉兴玄妙观,亦绝食亡。 著作著有《徂徕集》、《指树园集》、《霞起楼诗集》等。 家族父李伯龍(1562年-1640年),字漢翔。子四人:长子文学李之本、次子吏部主事李之椿。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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