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佑 (嘉靖進士)
李佑(1517年—1571年),字吉甫,號培竹,貴州清平衛官籍福建建寧府崇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貴州鄉試第六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一百五十八名,三甲第一百一十名進士[1][2]。兵部觀政,授南京大理寺评事,升左右寺正,改北大理寺右寺正,升工部郎中,负责采木。四十年出为江西岭北道副使,四十二年九月击广贼吴志高等于曲江并五岗梅花诸寇,以功升本省右参政,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十月官至巡抚广东兼赞理军务都察院左佥都御史。隆庆二年(1568年)三月,南京给事中张应治、御史尹校各劾奏原任江西右参政李佑、陕西左布政使杜拯冒升巡抚,宜罢,吏部酌议以请。得旨李佑回籍听勘。著有《撫粵疏草》。 家族曾祖李賓;祖父李純,教諭;父李夔,南京刑部員外郎 贈中憲大夫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母孫氏[3]。子李大晉。李大复、李大有、李大益、李大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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