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吳滋李吳滋(16世紀—17世紀),字伯可,號如穀,直隸蘇州府吳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李吳滋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舉人[2],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成進士,歷官崇安、德清、龍溪知縣,陞南京刑部主事、郎中,外任河南寶慶府知府。寶慶有捐官者仗勢欺壓人民,他充公其家產歸還給數十名受害者,有財勢的人都因此畏懼服從;再調武昌府,官至湖廣按察使司副使。致仕歸,卒年八十九。入祀寶慶府名宦祠[3][1]。 有子李模。 引用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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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吳滋李吳滋(16世紀—17世紀),字伯可,號如穀,直隸蘇州府吳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李吳滋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舉人[2],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成進士,歷官崇安、德清、龍溪知縣,陞南京刑部主事、郎中,外任河南寶慶府知府。寶慶有捐官者仗勢欺壓人民,他充公其家產歸還給數十名受害者,有財勢的人都因此畏懼服從;再調武昌府,官至湖廣按察使司副使。致仕歸,卒年八十九。入祀寶慶府名宦祠[3][1]。 有子李模。 引用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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