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达李顺达(1915年11月23日—1983年7月1日),山西平顺县西沟村人,中共党员,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共产党第八、九、十届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九、十届党中央委员。 生平民國4年(1915)11月23日出生在河南林縣東山底村。16歲隨父母逃荒到平順西溝村落戶,租種土地為生。 早年参加抗日战争,后作为中共黨員,全國勞動模範而闻名。1951年3月9日,《人民日报》第一版刊登了新华社播发的《保证今年农作物丰收!李顺达互助组向全国挑战——中央农业部号召奋起应战 形成爱国竞赛热潮》的报道。由此在全中国掀起了“爱国主义生产竞赛”。 1952年,上级批准李顺达组织26户农民办起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名为“西沟农林牧生产合作社”。李顺达被社员推选为社长,申纪兰被推选为副社长,该合作社民主制定了合作社章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了挖掘劳动潜力,李顺达支持申纪兰率领妇女同男人展开劳动竞赛,争取妇女同工同酬。办社当年,恰逢春旱,申纪兰组织了一个妇女小组,积极耢耙保墒,担水点种,担水浇苗,同男人一样干活。由此,妇女们通过自身的努力争取到了同工同酬。结果该年获得大面积丰产,秋后的粮食产量比互助组时期每亩增产30多斤,由此获得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颁发的金星奖章。自此,李顺达把社名改为“西沟金星农林牧生产合作社”。 西沟金星农林牧生产合作社贯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办社原则,使该社自成立后发展较为兴旺。比如1955年春前,副社长申纪兰所提的“发动妇女上山拾羊粪”的建议被采纳之后,所积羊粪约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1955年毛泽东主持编辑《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1956年出版)时,收入了中共平顺县委书记李琳、新华社驻山西分社记者马明撰写的介绍该社事迹的《勤俭办社,建设山区》一文,毛泽东为此撰写按语称:
西沟村也名扬全中国。1954年,他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9月,他出席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讨论宪法草案,期间并发言[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很长时间内,西沟村是全国地图上唯一标出的行政村。 歷任中共平順縣委書記、晉東南地委副書記、書記,並先後當選為中國共産黨第八、九、十屆代表、曾任中共第九、十届中央委员[2]。 1983年7月1日,因心脏病突发逝世,终年68岁[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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