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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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通政使司右参议 |
籍貫 | 南直隶淮安府山陽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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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正月初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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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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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許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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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谷(1485年—?年),字遷喬,南直隶淮安府山陽縣人,民籍。
生平
治《礼记》,行四,由縣學生中式丁卯科(1507年)應天府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年二十四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五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二名進士[1][2]。授理刑知县,十年(1515年)闰四月實授河南道监察御史,养病家居。嘉靖七年(1528年)十一月升为南京通政使司右参议,八年五月回籍终养。十年正月革职閑住[3]。
家族
曾祖杨十四。祖父杨春。父杨琳。母董氏。具庆下。兄铣、镗、弟铸、睿[4]。
参考资料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嘉靖十年正月,吏部固言南京通政司参议杨谷先以御史养病家居,投□□促之任,逾月以养亲去,随升前职,又乞终养。南京太常寺卿方鹏以按察司副使致仕,起为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修撰,不二年升前职,又回养病,俱有碍明旨。 上曰:此皆冒滥君恩,全无臣子之义,并革去新衔闲住,不许起用。该部官輙与推升,姑不究,仍通查冒滥升职,托故家居者具奏,如有隐匿,重治不宥。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應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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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1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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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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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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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1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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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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