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元峰会是欧元区成员国(采用欧元的欧洲联盟成员国)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举行的会议,不同於歐盟理事會定期舉行的歐盟高峰會,即所有歐盟領導人的會議。
歷史
歐元峰會最初是歐元集團的一個分支,即歐元區成員國財政部長會議。[1] 前法國總統尼古拉·薩科吉呼籲由歐元峰會取代歐元集團,成為歐元區「明確的經濟政府」,並表示沒有峰會歐元區就不可能繼續存在。歐元區經濟政府將與維持獨立的歐洲央行討論經濟問題。[2] 薩科吉表示,「只有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才有必要的民主合法性」。這個想法是基於商定歐元區協調應對銀行業危機的2008年歐元區領導人會議。[3]
他們2008年10月首次以峰會形式會面,以應對債務危機。隨後的會議分別於2010年3月、2010年5月、2011年3月、2011年7月及2011年10月舉行。[1] 在2011年10月的會議上,各方同意將歐元峰會正式化,每年至少舉行兩次。這項變更在2012年《經濟貨幣聯盟下的穩定、協調和治理條約》中正式確定。然而,正式化以後,國家元首或政府首長未能在2013年、2014年、2016年和2017年完成每年兩次會議的目標。[4] 歐元峰會主席與歐元集團主席是獨立職位,並與歐盟理事會主席同時選舉,與遵循相同的規則。在選舉前,歐盟理事會主席將代理履行職責。[5][6]
會議
2011年10月,作為改善歐元區治理措施的一部分,歐元區國家元首同意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7] 2010年3月[8] 至2014年11月期間,會議由赫爾曼·范宏畢主席主持。唐納·圖斯克在2014年12月1日擔任歐元峰會主席,任期於2017年5月31日結束。[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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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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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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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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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08-10-12-00002008年10月12日[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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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銀行危機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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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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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0-03-25-00002010年3月25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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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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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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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0-05-07-00002010年5月7日[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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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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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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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1-03-11-00002011年3月11日[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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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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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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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1-07-21-00002011年7月21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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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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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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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1-10-23-00002011年10月23日~000000002011-10-26-00002011年10月26日[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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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說明、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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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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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1-12-09-00002011年12月9日[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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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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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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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2-01-30-00002012年1月30日[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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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定的溝通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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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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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2-03-02-00002012年3月2日[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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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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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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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2-06-29-00002012年6月29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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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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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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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3-03-14-00002013年3月14日[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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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元峰會新程序規則、主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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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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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4-10-24-00002014年10月24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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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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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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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5-06-22-00002015年6月22日[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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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主席關於希臘的說明:1 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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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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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5-07-07-00002015年7月7日[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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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歐元集團會議、主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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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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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5-07-12-0000201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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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歐元集團會議、主席說明、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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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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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7-12-15-00002017年12月15日[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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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主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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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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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8-03-23-0000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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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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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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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8-06-29-0000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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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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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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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8-10-18-0000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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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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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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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8-12-14-0000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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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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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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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9-06-21-0000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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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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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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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19-12-13-0000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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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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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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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20-12-11-0000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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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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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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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21-03-25-00002021年3月25日 (非正式視訊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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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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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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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21-06-25-0000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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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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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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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21-12-16-0000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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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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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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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22-06-24-0000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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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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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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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23-03-24-0000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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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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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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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23-10-27-0000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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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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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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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2024-03-22-0000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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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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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元峰會的新程序規則於2013年3月14日通過,[27] 規定峰會每年至少舉行兩次,由主席召集,最好與歐盟高峰會相同的日期召開。[28] 但由於不明原因,歐元峰會在2013年和2014年僅舉行一次,2016年則沒有舉行。
主席
在過去主席為非正式職位時,「事實上」的峰會主席一直是歐盟理事會主席,這意味著赫爾曼·范宏畢主持了自2010年3月至2014年12月以來的所有會議。峰會正式化的提案包括選出一位與歐洲理事會主席相同的主席(和任期),[29] 在此之前范宏畢繼續主持峰會。2012年3月1日,根據《經濟貨幣聯盟下的穩定、協調和治理條約》(TSCG),他被正式選為歐元峰會主席,任期從2012年6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8] 接著上任的是前波蘭總理唐納·圖斯克,任期從2014年12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9] 比利時首相夏爾·米歇爾於2019年7月2日當選,並於2019年12月1日就職。[30]
成員
- 備註
其他歐盟機構的主席,例如歐盟執委會主席和歐洲中央銀行行長也出席會議。也可邀請歐元集團主席和歐洲議會議長,歐元峰會主席應在每次歐元峰會會議後向歐洲議會提交報告。《歐洲財政協定》條約的非歐元區簽署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長每年至少參與一次,以制定適用於他們的條約政策。在一些峰會上,其他領導人也可能會參與會議,例如英國首相曾出席2008年的峰會。
參見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