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鄉 (台灣)
溪口鄉(臺灣話:Khe-kháu-hiong),舊稱「雙溪口」,位於臺灣嘉義縣北部,東鄰大林鎮,西鄰新港鄉,南接民雄鄉,北鄰雲林縣大埤鄉,為嘉義縣面積最小的鄉鎮。 歷史溪口鄉舊名為「雙溪口」本鄉東接大林鎮以三疊溪為界,北以華興溪與雲林縣大埤鄉為畔。該兩溪於溪口所在地約一公里處交叉合流直奔北港溪形成雙溪咽口爰遠在二百多年前,祖先由福建、廣東兩省遷移來台定居於此,鑒於現時環境而取名為「雙溪口」。於明治28年(1895年),日治時代初期稱為「雙溪口區」,至大正9年(1920年)十月地方制度更改廢區置庄,同時將「雙溪口區」改為「溪口庄」,直至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戰後將「溪口庄」改為「溪口鄉」。 蓋其所以稱為「溪口」乃兩溪之天然形勢而名之。本鄉之行政區域在日治時代初期明治28年(1895年)區隸屬嘉義縣打貓支廳,大正9年(1920年)十月地方制度更改之區罝庄時改為溪口庄隸屬台南州嘉義郡,同時將溪口區轄之西庄部落改隸新港庄,而將新港庄轄之柴林腳及大埤庄轄之游厝等兩大部落歸併本庄,共轄十大部落劃分為二十保。直至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戰後易名為「溪口鄉」,同時將原有二十保併設十四村,隸屬嘉義縣至今。 人口
根據嘉義縣民雄戶政事務所統計,2023年底溪口鄉戶數約5.2千戶,人口約1.3萬人,鄉內人口最多與最少的村分別是溪東村與溪北村,2023年底兩村人口分別為1,349人與663人[1]。 政治歷任首長
鄉政組織溪口鄉公所是溪口鄉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鄉自治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執行縣政府及中央機關委辦事項,溪口鄉的自治監督機關為嘉義縣政府。鄉長由全體鄉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為四年,可連選連任一次。溪口鄉公所並置鄉政會議,為鄉政最高決策機構,在鄉長之下,設有5課2室等7個內部單位及5個附屬機關[2]。 溪口鄉民代表會是溪口鄉的最高民意機關,代表溪口鄉全體鄉民立法和監察鄉政。鄉民代表由公民直選選出,任期為四年,可連選連任。溪口鄉民代表會共有11位鄉民代表,分別為第一選區6席鄉民代表、第二選區5席鄉民代表,主席、副主席由11位鄉民代表互選產生[3]。 行政區警政治安
交通公車資訊(*標粗體為位於溪口鄉境內之公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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