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縣濮縣是中华民国时期在山東省设置的一個縣。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撤銷,其地现已劃歸河南省。在今山東省菏澤縣北125里。 歷史沿革春秋衞鄄邑;漢代置鄄城縣;晉代以後因之;隋代始於縣置濮州,以濮水為名,尋廢;唐代復置濮州;五代以後因之;明代省鄄城縣入州;清代因之[1]。 民國二年(1913年)2月,全国废州,改濮州为濮縣。三年(1914年)6月,劃屬山東省東臨道;國民政府成立,廢道,直屬山東省政府。黃河斜貫境內。縣城原在黃河東岸,後因河患,遷於西岸。十九年(1930年)12月,分為二縣:河西仍名濮縣,河東設置鄄城縣,二十五年(1936年)10月,復將鄄城併入[1]。194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编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濮县县域面积约为1305.00平方公里,人口386945人[2]:123。 1956年,撤消濮县,并入范县。 参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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