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際昌
莊際昌(1584年—1629年),初名夢岳,字景說(景悦),號羹若,又號羹元,福建泉州府人,祖籍永春縣,生於晉江縣,明朝狀元,政治人物。 生平明萬曆十二年(1584年)[1]生於泉安青陽,應試時改名際昌。萬曆四十三年(1617年),中鄉試第九名。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會試、殿試皆第一。 天启元年(1621年),補授翰林院修撰,編修國史。為閹黨魏忠賢所排擠,罷歸鄉里。捐資修築晉江溜石陡門。 崇禎元年(1628年),魏忠賢被法辦而自盡,際昌被起用為右諭德。途中,升為春坊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讀。文思敏捷,為文立就,每日黎明入朝,夜二更方罷。 崇禎二年(1629年)病逝,葬於泉安青陽山左麓。贈詹事府詹事。 著作著有《羹若文集》、《霞棲藏稿》。 轶事萬曆己未殿試,取莊際昌爲狀元,其卷竟有別字。給事中楊漣指出:「以狀元而有別字,必三百人皆不識字乃可;以狀元而洗補,必三百人皆曳白乃可。」一時以為名言。[2] 據說莊際昌家遣人到泉安蒐購所有燈籠,當時號稱「安溪謝百萬」的安溪仕紳謝東臺「五代同堂」,也到泉安買燈,兩方爭執不休,秦鍾震(常被誤作為秦鐘縉,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第二甲第八名進士)調停之下,爭執才解決。 家族參考文獻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七十二#詹事莊羮若先生際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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