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保护主义
贸易保护主义(英語:Protectionism),是一种为了保护本国產業免受国外竞争压力而对进口产品设定较高关税、限定进口配额或其它减少进口额的经济政策。它与自由贸易模式正好相反,后者使进口产品免除关税,让外国的产品可以与国内市场接轨,而不使它们负担国内制造厂商背负的重税。 贸易保护主义经常被人们与重商主义和进口替代联系起来。重商主义认为保持一个可观的贸易顺差对一个国家是很有利的。 取决于是否征收关税,贸易保护主义有两个分支:传统贸易保护主义(有意征收关税)和现代贸易保护主义(无意征收关税)。 特点贸易保护主义有以下特点:
历史英国贸易保护主义1651年,英国颁布《航海条例》,打击荷兰的国际航运优势。从1690年到1704年,为增加政府收入和报复同期法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英国进口关税上涨4倍。1699年的《羊毛法》禁止殖民地向英国本土销售羊毛和羊毛制品;1732年《制帽法》禁止殖民地向英国本土销售帽子;1720年,英国议会通过法案,禁止进口和使用印度棉布。1750年的《冶铁法》禁止北美制造铁制品。到18世纪中期英国為維持及推動有利其領導的全球資本主義,才重新推动自由贸易。 參考文獻參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