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汝松
郝汝松(1534年—?),字茂甫,號鹤玄,陝西延安府綏德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乙卯科(1555年)陝西鄉試第四十一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一百六名,二甲第四十名進士[1][2]。兵部观政,萬曆二年(1574年)任直隸霸州(今河北省霸州市)知州[3]。历升荆州府同知、荆州府知府,万历十三年(1585年)二月升山东副使,次月抚治郧阳都御史毛纲奏劾郝汝松赇贿巨万,皆于藉没张居正及诸宗室取之。得旨:下抚按官逮讯。 家族曾祖郝寍;祖父郝思溫,壽官;父郝光,母賀氏;繼母陳氏;繼母劉氏。重庆下。弟汝楠(听选官)、汝梁[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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