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坦陈坦(1911年—1989年10月27日),原名佛欣[1],广东省兴宁市永和镇黄塘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外交官。 生平早年就读于兴民中学,任学生会主席。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任黄大冈村支书、永和团区委书记、兴宁中心区团委书记。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赴上海从事地下工作,同年12月被捕,1937年出狱。赴延安中央党校学习,随后赶往新疆,担任乌鲁木齐新兵营支书。1940年,在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1942年,任解放日报社党总支书记。当选中共七大候补代表,参加七大会议[2]。1945年,调吉林省接收满洲国政权,任吉东分省省委常委、秘书长等[3]。1948年,转至铁路部门工作,历任东北铁路总局党委副书记、中共中央东北局纪委委员,参与领导组织支援辽沈战役,期间创办东北铁路党校。朝鲜战争期间,参与支前工作,三次赴朝鲜检查铁路。1953年,任铁道部基建局局长。1961年,任铁道部政治部常务副主任[4]。 1964年,转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工作,出任外交部亚非司副司长。1966年,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叙利亚大使。1968年赤道几内亚独立后,于1970年10月15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陈坦担任首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赤道几内亚大使[5]。1974年,由胡景瑞接任。1975年,调回铁道部,担任铁道部党校第一副书记、第一副县长。1981年9月,改任铁道运输高级法院院长。198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985年9月离休。1989年10月27日,在北京遭遇车祸去世,享年78岁[6]。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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