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學入學考試
香港中學入學考試(英語:Secondary School Entrance Examination),又名中學入學試,俗稱升中試、SSEE、Secondary Exam或SE,是以往香港小學六年級學生參加的考試,由教育司署舉辦,目的在甄選考生入讀官立中學、津貼中學、補助中學,及私立中學的政府補助學位。中學入學試於1962年開設,取代以往的香港小學會考[1];但社會習慣上依然稱呼之為小學會考[2]。1977年為最後一屆,之後香港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取代。 簡介香港中學入學考試共設有3個科目:中文、英文、算術。英文小學考生可以應考特選英文卷一及卷二,以代替中文及英文科。考試於5月第一個星期其中一日舉行,每科設一卷,考試時間為45分鐘,一個下午考畢。1962年考試1時30分起,兩節休息時間各半小時。[3]1963年起1時15分開始,兩節休息時間各40分鐘。[4][5]到1970年起則提前至1時開始,休息時間增至50分鐘。[6]
每一科的試卷內都有大量題目,意在使大部份考生不能完卷。(例如1963年算術科多達92題,平均每題作答時間不到半分鐘。[7]) 初時參加考試的學生須由小學挑選。每間小學可以挑選的學生比例,是上一年該校學生獲派中學比例的兩倍,或百分之六十,取這兩數的較大者。應考學生在考試年的8月31日,須未滿14歲。不符合年齡限制的學生,除非有特殊情形,通過校長保薦,否則不可應考。(14歲是當時香港勞工的最低合法年齡。)學生不得重考。1970年起,應考人數限制放寬,所有應屆小學畢業生都可參加。[8]但年齡限制和不准重考規定一直不變。[9] 各科分數調整後總和,用來定出學生等次,決定學生獲分配的學校。各科成績分為九等,一等最優,九等最劣,六等以上及格。[10]學位分配結果於7月中公佈,考生可考獲X1~3級 Y1~3級, X級可獲派五年中學學位, Y1~3級可獲派三年中學學位, 其它成績就沒有學額分配。 1962年至1964年,每科試卷分兩部份,首20分鐘只可做第一部份,之後25分鐘只可做第二部份。1965年起,各科不再有分部限時。自1969年起,各科試卷加入電腦批改的多項選擇題。從這年起,每卷分甲乙兩部份,甲部為多項選擇題,每題設5個選項,乙部為填寫答案的傳統題目。[11]同年英文中學會考亦首次採用多項選擇題。[12] 教師的抗議行動1973年,文憑教師因薪級問題遲遲未得解決,發起抗議升中試行動。教師在監考升中試後,向考生派發「給升中試考生的信」及白底紅字「升中試,壞制度」貼紙。信中痛批升中試迫使學生長時間溫習,剝奪學生的快樂童年,摧殘學生身心,而教師被迫操練學生應試,亦同受其害。信中又提出要求政府儘速增辦官津中學,以五年為期,逐步達至小學畢業生都可以升讀中學,使升中試可在五年後廢除。[13] 採用十進制1974年以前,算術科有使用英制和市制單位的計算題,運算較為繁瑣,尤以英制為然。例如:
由於香港在1970年代推行十進制,自1975年起,算術科完全使用十進制單位。[15] 在升中試最初數年,英鎊尚未進行十進制改革,仍用複雜的舊幣制。即使香港不使用英鎊,算術科也要測驗學生英鎊的繁複計算。例如:
取消升中試最後一屆中學入學試於1977年5月3日舉行。[17]1978年起,政府實施九年免費教育,中學入學試已無用處而廢除。首屆香港學業能力測驗於1977年12月6日舉行,取代中學入學試。[18] 參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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