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善繼
鹿善繼(1575年—1636年),字伯順,號乾岳,晚號江村漁隱,直隸定興(今河北)人,蒙古族寶格氏,明末政治人物,萬曆癸丑進士。天啟間隨大學士孫承宗經略遼東,建樹卓著。孫承宗免職,鹿善繼亦去官歸里。崇禎九年(1636年)在定興抗擊入關清兵,城破殉國。諡忠節。 生平鹿善繼個性正直謹慎。在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進士,授户部主事。因母喪丁憂去官。服闕之後,起為原官。遼東部隊缺餉,廷臣數次請求撥款,明神宗置之不理。鹿善繼建議採取扣留廣東所進之金花銀的方法,得到户部尚書李汝華的同意。神宗得知此事,大怒,扣其一年的俸祿,並催促他將金花銀補進國庫,鹿善繼以死力爭,神宗又罰扣汝華兩個月的俸祿,貶鹿善繼官一級,調任地方官。汝華因為非常害怕,最後還是將金花銀給補進國庫[1]。 泰昌元年(1620年)官復原職。天啟元年(1621年),遼陽淪陷,鹿善繼因有才幹,改任兵部職方司主事。大學士孫承宗掌管兵部事務,對他推心相待,很信任他。每到關門去檢閱時,必讓善繼跟隨。出關領兵時,又命其為贊畫。善繼穿著布衣,騎瘦馬,出入於亭障當中,召集將士來加以慰問,並開拓四百里邊疆,收復城池堡壘數十座[2]。承宗以大學士督師邊關期間,鹿善繼累進員外郎、郎中,都在承宗幕府。承宗解除兵權後,善繼亦罷歸。賦閒在家四年。崇禎元年(1628年)起任為尚寶卿、又遷太常寺少卿兼管光祿寺丞事。任官未滿三年,再次告歸田里[3]。 殉國崇禎九年(1636年)七月,清兵入關襲擾,攻定興。鹿善繼才剛稱病寓居家鄉。考慮到定興在涿州之南、保定之北,是京師屏障,遂辭别祖墳,讓兒子鹿化麟在鄉里服侍父親,自己則帶兵登城防守。七日,定興城被攻破,鹿善繼防守南門,清兵從西北角登上城,挾刀要脅其投降,鹿善繼不從,身負三刀一箭而死[4]。善繼死後。家人跑回来告訴其年邁的父親,鹿善繼的父親鹿正聽聞後表示:「嗟乎,吾兒素以身許國,今果死,吾復何憾!」朝廷得知善繼殉國的消息後,贈大理寺卿,諡忠節,並獲敕建祠祭奉[5]。 著作鹿善繼著述甚豐,共著有《四書說約》三十三卷、《前督師紀略》十六卷、《後督師略》十卷、《認理提綱》一卷、《尋樂大旨》一卷、《車營百八答》不分卷、《尋聲譜》一卷、《金花始末》二卷、《馬房本末》一卷、《籽粒本末》二卷、《扶孤始末》一卷、《箧余》一卷、《農曹草》一卷、《粤東鹽法議》一卷、《福建鹽法議》一卷、《歸里草》一卷、《待放草》一卷、《典餉草》一卷、《樞曹草》二卷、《榆關草》三卷、《再歸草》二卷、《奏常草》二卷、《三歸草》二卷、《麈談》一卷、《無欲齋詩草》八卷等。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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