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礼 (1912年)
何礼(1912年1月27日—1986年7月5日),原名何维登。云南省宁安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1932年9月,何礼进入北平辅仁大学中文系。1934年9月,转清华大学理学院心理系学习。1936年2月,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成立后,他加入组织,并负责通讯工作。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负责《北方新文学月刊》的编辑出版。同年10月,北平大学救国联合会成立,他任常委。西安事变后,他担任北平地下党创办机关刊物《北方青年》负责人。七七事变后,北平沦陷。何礼经中共地下党安排,同蒋南翔一起转往南京。到南京后,经中共代表团博古同意,重新改组南京平津流亡同学会,他出任执行委员。同年11月,党组织派他到武汉,筹办中共长江局的公开刊物《战时青年》月刊,任社长[1]。1938年秋武汉沦陷,中共中央派其赶往延安,随后他参加了中组部训练班、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代表大会。1939年3月,奉命赴重庆任中央南方局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后至中共云南省工作委员会任青委书记。1941年1月,皖南事变爆发后他撤回延安。5月,任中央青委干部部国民党区工作组秘书。1944年10月,在延安中学任副校长兼教导主任[2]。1945年4月,他作为云南省的候补代表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3]。 抗日战争结束后,他被派至东北局社会部工作。1946年9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由何礼等人接收私立哈尔滨大学,并任副校长(车向忱为校长)[4]。同年底,任中共哈尔滨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1948年3月,调任哈尔滨特别市道里新阳联合区委副书记,后任道里区区委书记[5]。1949年6月,他调回北平,在团中央任学生部部长及少年儿童部部长,并兼任《少年报》社社长等职。同年9月,被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1953年至1957年,担任清华大学附设工农速成中学校长。1960年2月,调教育部任高教二司司长,兼政策研究室主任。1963年9月21日,调任吉林大学副校长,主管教学[6]。期间成立日本历史、日本政治、日本经济和日本文学4个研究室(后来的日本问题研究所),同时还成立了印度问题和朝鲜问题研究室[7]。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批斗,1970年3月,他被下放到吉林省左家五七干校劳动改造[8]。1974年12月,经中共吉林省委决定,他重返吉林大学任革委会副主任,主管教学及理科科研工作,此外主持了国家委托的编写《汉日词典》[9]。期间支持筹建了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系。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他开始主管教学工作[10]。1983年3月,蒋南翔主持“中央党校党史研究班”负责编写《一二·九运动史要》,抽调他到北京参与编撰。同年4月,他被选为吉林省第五届政协委员。1984年2月,任吉林大学顾问。1985年2月成稿后返回吉林。1986年7月5日,何礼因病在长春逝世,终年74岁[11]。病逝后,遵医嘱将遗体大脑、心脏器官捐献给白求恩医科大学[1]。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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