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瀚 (明朝)
吳瀚(1486年—1550年),字受夫,号耐菴,河南河南衛(洛陽)軍籍,南直隸蘇州府吳縣(今江蘇蘇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丙午六月廿八日生,正德八年(1513年),吳瀚與弟吳瀛同中癸酉科河南乡试,正德十六年(1521年)又同舉進士,授南京山西道監察御史。曾上疏論中官廖鵬罪,後者受到重罰,輿論為之稱快。后升任江西按察僉事,嘉靖十一年(1532年)二月升湖广布政使司辰沅道右参议,十四年二月升陕西按察副使,整饬延安兵备。十七年二月,升陕西行太仆寺卿。十八年九月,升山西按察使。二十年升山西右布政使,轉左布政。二十二年(1543年)五月,升为应天府府尹,十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兼提督紫荆等关。二十三年四月,南京御史包孝论劾巡抚辽东都御史孙禬、巡抚保定都御史吴瀚俱不职,吏部覆禬已奉钦依留用,瀚任未久而三关防御或非所长,得旨:禬留用,瀚回籍听调[1]。嘉靖二十九年去世,享年六十五[2]。 家族其先吴人,明初曰阿演翁者,以从戎隶河南卫,遂家于洛阳。曾祖吴成,祖吴兴,父吴全,俱以行谊闻于乡,赠中大夫陕西行太仆寺卿。母李氏,贈淑人。吴瀚生二子:长子吴三乐,领乡解,第进士,改翰林庶吉士,历官驾部郎中;次子吴三聘,举人。孙男:吴本善、吴本德。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