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 (古羅馬)
平民是古罗马时代罗马公民(不同于奴隶)中最大的群体。他们不同于更高阶层的贵族,在政治和经济上缺少权力。对他们适用的法律为《万民法》。并非所有平民都有土地。随着历史的发展,平民逐渐取得了各项公民权。后罗马公民与罗马平民的差别消失。 在拉丁語中,plebs這個詞是一個單數 集合名詞,它的屬格是plebis。平民不是一個單一的社會階層。居住在城市並屬於 4 個城市部落的人有時被稱為plebs urbana,而居住在鄉下並屬於 31 個較小的農村部落的人有時會通過使用plebs rustica這個標籤來區分。 羅馬部落(List of Roman tribes)部落(拉丁語tribus)是古羅馬的公民群體,最初基於位置。選民最終由部落組織起來,每個羅馬部落在部落大會中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原始部落(Original tribes)
城市部落
部落之間有正式的命令與秩序。文獻和考古文獻表明,城市部落是根據從羅馬逆時針方向通往的主要道路(Ostiensis、Appia、Latina、Praenestina、Valeria、Salaria、Flaminia 和 Clodia)排序的。 農村部落地主和貴族傳統上屬於 31 個較小的農村部落。許多農村部落源自羅馬著名的氏族或姓氏,例如 Cornelia 或 Fab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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