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條目介紹的是古羅馬的官職。关于「長官」的其他用法,请见「
長官」。
羅馬政務官(英語:Roman magistrate),為古羅馬的官職,經選舉選出,可以分成正規政務官(Magistratus ordinarii)與特殊政務官(Magistrarus extraordinarii)兩類,握有政治、軍事、以及在某種情況,宗教權力。
正規政務官每年選出(除監察官外),任期一年。通常分別选出至少兩位正規政務官,以防範一人權力過大。特殊政務官僅在特別情况选出,而且不必與一位同僚共同获选。特殊政務官握有的權力大於正規政務官。
正規長官
特殊長官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