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丰平
李丰平(1912年1月10日—2008年3月28日),男,汉族,四川铜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1931年入团,1932年入党。1931年担任上海市中等学校学生救国联合会团组书记,后升任共青团江苏省委巡视员,后被逮捕。1937年,经中共地下党营救出狱,奔赴延安入学中央党校。后担任陕北公学中共总支书记。次年,担任中共潢川中心县委书记,后进入新四军,任新四军七师除奸部长、政治部副主任[1]。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山东省公安局副局长、昌潍警备司令部副司令等。1949年,任中共浙江省委社会部长兼中共杭州市委常委[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中共浙江省委委员兼社会部长、浙江省人民政府委员兼公安厅厅长,浙江省政法委员会副主任、主任。1952年,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1955年,升任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3]。次年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1962年,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处书记兼监察委员会书记。1965年,回调为浙江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1978年,升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1979年,任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4]。1983年,改任浙江人大常委会主任。1983年,升任中顾委委员[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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