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夢陽
李夢陽(1472年—1529年),字獻吉(一说又名獻吉,字恩賜),號空同子。陝西慶陽(今甘肅)人,祖籍河南扶沟,明朝文学家、诗学家、诗人、政治家,弘治六年癸丑進士,官至江西副使。因事还归故里,家居十余年而卒[1]。他以作为前七子领袖统领文坛、掀起明朝文学复古运动而著称,与何景明并称“李何”,两人又与王世贞、李攀龙并称“李何王李”,是为“明朝文坛四杰”。 在诗文上,李梦阳竭力反对台阁体绮靡不实、千篇一律的诗风,主张通过“宗汉崇唐”的复古以臻风雅[2]。他以此提出的一系列观点最终使得明朝诗风发生大变,掀起了持续一个世纪的诗文复古运动。 李梦阳以一生不畏权贵著称,亦因此而五次入狱,最终被朝廷除名,放归乡里,郁郁而终。 作为明朝诗坛领袖与复古运动的主导者,李梦阳一直饱受争议。文学界历来对他评价不高,多以“剽窃套作”“诗作毫无灵魂”对其定论[3]。赞扬者则认为他的诗歌并不局限于拟古,多揭露现实、抒发真情的佳作[4],并称他为“晚明文学的先驱”[5]。 生平家世先祖李恩,号貞義公,入赘於河南扶沟王聚家,後從軍於陕西庆阳卫宁州,遂定居此地。貞義公生李忠,號处士公,生李正,为阜平县学训导,迁为周藩封丘王府教授,号吏隠公,娶高氏,生李孟和、李梦阳、李孟章三子。 早年李梦阳生于成化八年(1472年)十二月初七日,初为府學增廣生,治《诗经》,初字天赐,又字献吉,弘治五年(1492年)中壬子科陝西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次年聯捷癸丑科進士[6][7]。弘治十一年(1498年)授戶部主事。 五次入獄李夢陽為人剛毅,不畏權勢。弘治十八年(1505年)四月,彈劾外戚壽寧侯張鶴齡怙寵橫甚。並上《應詔指陳疏》,奏疏裡面直陳“二病、三害、六漸”等,大膽地揭發了壽寧侯招納無賴,網利賊民、奪人田土,拆人房屋,虜人子女,要截商貨,占種鹽課,橫行江河,張打黃旗,勢如翼虎”等罪行,因此引來殺身之禍。壽寧侯懷著對他的刻骨仇恨,於帝前對其百般陷害,將其解職問罪,嚴刑拷打,諸貴戚亦並急欲殺害李夢陽而後快,後因皇帝不許,李夢陽才得官復原職,李夢陽出獄後鞭打張鶴齡,更打落其兩齒。 弘治十八年(1505年),李夢陽進郎中,時明武宗初立,宦官劉瑾等“八虎”使皇帝萬機漸廢,諸大臣上書皆不能上達,他又毅然為戶部尚書韓文寫疏揭發劉瑾,幾成殺身之罪。先是正德二年(1507年),劉瑾假傳旨貶李夢陽為山西布政司經歷,並勒令其退職回家,後劉瑾又羅織罪名,使李夢陽入獄。多虧康海力求,才使李夢陽免死。 正德五年(1510年),劉瑾被誅,李夢陽被平反,官復原職,升為江西按司提學副使。後又因其得罪人太多,最後以李夢陽“欺壓同列、挾制上官”之罪讓其居家住閑。 正德十四年(1519年)甯王朱宸濠謀反被誅,原銜恨之人趁機揭發李夢陽是其同黨,又將李夢陽逮捕入獄。多虧大學士楊廷和、刑部尚書林俊等人上書力陳李夢陽無罪,才使他得以獲釋。 文学主张与成就背景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后,对文人采用高压政策,大肆兴建文字狱,借故屠杀文人。高启即惨死在其手下。为了进一步加强统治、钳制思想,朱元璋在选官制度上采取八股取士,以达到“撷英”与“禁锢”的双重目的。在这一系列措施下,明初文坛再难以企及更高成就,出现了以“三杨”为首、歌功颂德的台阁体诗作。 与此同时,明初思想、学术界上盛行程朱理学,强调“存天理,灭人欲”,进一步禁锢了人们的思想。 李梦阳登入文坛的年代,正是八股文与台阁体诗充斥文坛、程朱理学盛行于学术界的时代。台阁体的流行使得文人的诗华而不实、千篇一律,难以直面现实;八股文与理学的双重禁锢则使文人思想僵化,在创作中缺乏真情实感之作。在李梦阳之前,虽有李东阳等诗人反对台阁体,然而由于其才力不够深雄,收效甚微;而理学家陈献章、庄昶流传的“陈庄体”诗歌更是脱口而出,多用俗俚之语。 文学主张诗文创作总体上看,李梦阳的诗歌成就远高于其文章成就。由于诗歌在形式上更为注重艺术手法,因此在创作诗歌时,他“尺寸古法”的指导观点所带来的不足易通过其他手段的运用进行弥补,使得其作品仍不失佳构。然而在进行文章创作时,这一思想带来的弊端十分明显。李梦阳的文章多对秦汉时的文章亦步亦趋,以至于丧失了自己独立的思考,成了古文的仿制品;又通过使字句诘屈聱牙,来刻意接近秦汉的文风,不免有效颦之嫌[8]。 李梦阳的诗歌,以乐府诗与七言律诗成就最高。由于他寒微的出身,他对下层百姓的疾苦有较深的体会;又因为他受杜甫影响较深,其乐府诗多针砭时弊、反映民生疾苦。明武宗在奸宦的怂恿下纵情犬马、荒废政事;又自封“威武大将军”,四处巡游,一路搅得鸡犬不宁。李梦阳在《君马黄》中予以揭露并进行了及其辛辣的讽刺:
《朝饮马送陈子出塞》则抨击了明朝边防修筑的劳民伤财,矛头直指昏庸无能的统治者:
評價前七子之一的李夢陽為明初研究唐詩的重要學者,樂府﹑歌行有相當成就,郭卓茂評論道:「有明一代研究唐诗的重要学者,中国古代文坛上胆大包天的诗人。」王維禎認為:“七言律自杜甫以後,善用頓挫倒插之法,惟夢陽一人。”[9]他主要貢獻在於詩歌理論批評,他所提出的“古體學習漢魏,近體學唐詩”的觀念,相當具有指標性。[10]他還提出“真诗乃在民间”的观点[11]。他與何景明“倡導復古,文自西京﹑詩自中唐而下,一切吐棄。操觚談藝之士,翁然宗之”[12]。 軼事據說敘述東郭先生故事的《中山狼傳》是時人不齒李夢陽的行徑而作,康海寫有《讀中山狼傳》詩,詩曰:「平生愛物未籌量,那計當年救此狼」。但李东阳對夢陽赞扬道:“梦阳以文学为首解,登甲科,砥砺名行,表然见郎署。”[13]。 家族曾祖李恩,祖父李忠,父李正,曾任教授,母高氏。具庆下。兄孟和,義官;孟春。弟孟章[14]。李孟和,字子育,號北墅,成化十八年随父自庆阳徙居開封,初娶真定阜平孟氏,大同府知事孟楫之女,生李根,散官;李木,丙子科舉人。侧室陈氏生子李树[15]。 延伸阅读[在维基数据编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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