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單黑名單,是一個名單,列出一些人物、組織、團體、國家或設施的名字,列者規定禁止表列者在指定时间内(或长期)進入指定範圍或從事指定行為。禁止某些人或團體進入受保護範圍,俗稱為「列入黑名單」。 起源於1639年Philip Massinger的戲劇The Unnatural Combat中的台詞。 政治在政治層面上,使用「黑名單」一詞帶有貶義。如某團體因偏見或其他不正當理由,禁止某些人享用一些當地法律准許或賦予的權利,則有關禁制行為可稱為「列入黑名單」。如某甲因威嚇某乙而被判禁制令,不算被列入黑名單;但如某甲因揭發所屬公司的劣跡而被公司開除,且被禁止再從事相關行業,則某甲可說是被列入黑名單。 設立黑名單被認為是迫害的一種,也是對人權的侵犯。政府設立黑名單亦多屬秘密行動,不易被揭發。 近代有關設立黑名單的指控包括:
禁止入境黑名單的實施有三個層次:
電腦應用在電腦應用中亦常常使用黑名單的策略:
與黑名單相對的是白名單,即「除名列於上者外一律不准進入」的名單。 參閱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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