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岳 (正德进士)
张岳(1492年—1551年),字维乔,号净峰,福建泉州府惠安县东岭张坑村人。张岳为程朱理学的忠实信奉者,与陈琛、林希元三人并称“泉州三狂”[2]。1996年,福建省民政厅确定张岳为福建省历史文化名人[3]。 生平张岳生于明弘治五年(1492年)十月。正德八年(1513年)中式福建乡试解元,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丁丑科会试第三十名,三甲九十名进士,礼部观政,授行人司行人[4]。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春,张岳与兵部郎中费巩等谏阻明武宗南巡,被贬为南京国子監学正。嘉靖元年(1522年),明世宗嗣位,张岳官复原职,迁右司副。以母老乞便养,改任南京兵部武选司员外郎,历礼部主客司郎中。因议“大禘礼”,被外放为广西提学佥事,寻改江西提学。后又贬为广东盐课提举。嘉靖十七年,张岳调任廉州府知府,任內反對世宗因莫登庸篡位而用兵安南,同年因調停安南有功升為浙江按察司副使,隔年升為浙江布政使司左參政。嘉靖十九年以「諳曉夷情」改廣東布政使司左參政。[5][6]嘉靖二十一年,张岳授右佥都御史,抚治湖北郧阳府。期月,改派巡抚江西。嘉靖二十三年,张岳迁右副都御史,兼两广巡抚,总督两广军务。嘉靖二十四年春,张岳升兵部右侍郎。嘉靖二十六年,张岳任刑部右侍郎。嘉靖二十七年,张岳任兵部左侍郎,兼右都御史掌理院务。掌院三天,严嵩命其总督湖、贵、川、滇军务。嘉靖二十九年,张岳开府沅州。嘉靖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张岳在沅州去世。张岳逝后一年,朝廷下诏复官右都御史,赠太子少保,谥襄惠[4]。张岳的事迹在《明史》有记载,也是唯一在《明史》载有列传的惠安人[7]。 墓葬张岳死后葬于今惠安东岭许山头村,墓志铭为徐阶所书。 著作《圣学正传》33卷、《载道集》40卷、《小山类稿选》16卷、《名儒文类》16卷、《恭敬大训》100 卷、《泉州府志》24卷、《惠安县志》12卷、《古文类选》8卷以及《更定礼记》、《三礼经传》、《交议古文典》、《历代兵鉴》、《宋名臣奏议》、《安南图经大略》、《交事纪闻》、《太元集注》、《草堂学则》、《家世遗事》 家族曾祖张茂,桐庐县丞。祖父张纶,萍乡知县。父张慎,贡士。母鄭氏。重庆下。弟张嵩、张崑、张崇、张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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