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台縣是中国旧县名,在山东省济南市境内。
始建于隋朝,宋省,金復置,清朝屬山東武定府,后屬山東濟南道。清朝咸丰黄河大改道之后,该县县城孤悬在黄河北岸,已无法治理县境。
194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编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蒲台县为6等县,县域面积约为478.00平方公里,人口121731人[1]:121。1956年3月,蒲台县并入博兴县。
参考文献
- ^ 中華民國內政部(編). 16.山東省. 《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 中国·上海市: 商務印書館. 1947 [2024-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8) (繁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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