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原有的组成部门,是负责统筹规划电子工业行业的部级单位。1982年设立,1988年与原机械工业部合并;1993年恢复;1998年最终撤销。 历史沿革第一次建立1982年5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第四机械工业部、国家广播电视工业总局、国家电子计算机工业总局合并,组建“电子工业部”;原四机部副部长张挺出任首任部长[1]。 1982年9月,国务院批准电子工业部机关设:办公厅、计划司、财务会 计司、劳动工资司、科学技术司、干部司、外事司、基本建设司、生产司、质量司、工业企业管理司、行政管理司、教育局、老干部局、雷达工业管理局、通讯广播电视工业管理局、计算机工业管理局、元器件工业管理局。1983年—1986年,先后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行政管理司,设立军工办公室和将外事司改称国际合作司[2][3]。 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将电子工业部与机械工业部合并,成立机械电子工业部;国务委员邹家华兼任机电部部长[4]。 第二次建立1993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分拆机械电子工业部,恢复电子工业部设置;原机电部副部长胡启立出任部长。1993年6月8日,新成立的电子工业部在京宣告成立。副总理邹家华、国务委员李铁映出席成立大会。其职能包括研发战略、制定政策法规、行业统筹规划、加强军工管理、培养建立市场、实施宏观调控、加速科技进步、推广信息服务、扶植企业集团[5]。新的电子工业部只设立10个职能司局(办公厅、综合规划司、经济运行于体制改革司、科技与质量监督司、军工司、通信与系统装备司、计算机与信息化推进司、基础产品重大工程司、经济调整与国有资产监督司、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6]),比原电子工业部职能减少一半。胡启立担任部长,刘剑锋、吕新奎、张今强、张文义、曲维枝担任副部长[7][8]。 1998年3月,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电子工业部再次被撤銷;其原有职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执行[9]。 历任部长参见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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