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专区1950年设置的淄博专区1950年,淄博工矿特区改设淄博专区,在今山东省中部,专署驻淄博市。辖原淄博工矿特区所属博山、淄川2县;博山市与淄川城、洪山矿区合并设淄博市;张店、周村2市合并设立张周市;原清河专区所属桓台、章历、长山、邹平、临淄5县;原属泰安专区的章丘县。专区辖2市、8县。 1953年,撤销淄博专区,所辖县市分別划归淄博工矿区及惠民、昌潍、泰安3专区: 1958年设置的淄博专区1958年,惠民专区改名淄博专区,在今山东省中北部,专员公署驻淄博市张店。辖淄博市及惠民、邹平、博兴、沾化、无棣、广饶6县和孤岛人民公社(县级)。专区辖1市、6县、1人民公社。 1960年,撤销孤岛人民公社,与沾化县部分析设垦利县;原聊城专区所属乐陵、临邑(原商河县改名)2县划入。专区辖1市、9县。 1961年,淄博专区复名惠民专区,并迁驻滨县北镇(今滨州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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