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专区聊城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已撤销的行政区,在今山东省西部。1949年置,属平原省,专员公署驻聊城县(今聊城市)。辖聊城、博平、清平、高唐、茌平、东阿、寿张、阳谷、莘县、冠县、堂邑11县及聊城城关区。 1950年,撤销聊城城关区,改设为镇。1952年,聊城专区划回山东省;同年,划入原平原省濮阳专区所属朝城、观城、范县、濮县4县;从河北省邯郸专区划入临清、馆陶2县及临清镇;朝城、观城2县合并为观朝县。1954年,原临清镇改设为临清市。专区辖16县、1市。 1956年,原德州专区所属德州市及夏津、武城、德县、平原、禹城、齐河、恩县7县划入。同年,调整专区辖县:
调整后,聊城专区辖2市、17县。 1958年,撤销聊城县,改设聊城市。原属泰安专区的东平、平阴、肥城3县及原属惠民专区的临邑、商河、乐陵、济阳4县划入。同年,调整专区辖县:
调整后,聊城专区辖3市、12县。 1960年,撤销东平县,并入平阴、汶上2县;肥城县划归济南市;商河县改名乐陵县,并与临邑县划归淄博专区。1961年,恢复馆陶、阳谷、东阿、莘县4县;德州市及夏津、平原、齐河3县划归德州专区。专区辖2市、9县。 1963年,撤销聊城市,复设聊城县;撤销临清市,复设临清县。1964年,撤销寿张县,金堤河以北并入阳谷县,金堤河以南并入范县;范县划归河南省安阳专区。1965年,馆陶县划归河北省邯郸专区。聊城专区辖8县。 1967年,撤销聊城专区,改置聊城地区。 参考文献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撤销聊城地区设立地级聊城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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