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高谷高(?—?年),河南開封府祥符縣軍籍,陕西西安府咸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河南乡试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二甲第五十八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升刑部广西司员外郎,十四年十月升山西按察司佥事[3]。嘉靖初升江西布政使司左参议,十二年(1533年)五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 参考资料
|
谷高谷高(?—?年),河南開封府祥符縣軍籍,陕西西安府咸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河南乡试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二甲第五十八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升刑部广西司员外郎,十四年十月升山西按察司佥事[3]。嘉靖初升江西布政使司左参议,十二年(1533年)五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 参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