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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棠生平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進士。授桐庐县知县,调任金华县,十四年十一月选授广东道試监察御史,十五年五月實授。嘉靖三年(1524年)四月復除河南道御史,四年巡按陕西,七年(1528年)由監察御史陞任江西南昌府知府[1]。历任庆远府、衡州府知府,十三年十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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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棠生平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進士。授桐庐县知县,调任金华县,十四年十一月选授广东道試监察御史,十五年五月實授。嘉靖三年(1524年)四月復除河南道御史,四年巡按陕西,七年(1528年)由監察御史陞任江西南昌府知府[1]。历任庆远府、衡州府知府,十三年十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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