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用生平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江西乡试举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進士,授扬州府推官,选授監察御史。嘉靖二年(1523年)十一月,因劉最被貶廣德州判官,路徑時任長蘆巡鹽御史黃國用的管轄區,黃國用用复遣纸牌送行,違背慣例,被東廠舉報,下詔獄,貶為極邊雜職,为莲塘驿丞。當時刑部和言官論救,均不被批准[1][2]。嘉靖八年,桂萼等舉薦其酌量推用[3],后官至贵州提学佥事[4]。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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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用生平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江西乡试举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進士,授扬州府推官,选授監察御史。嘉靖二年(1523年)十一月,因劉最被貶廣德州判官,路徑時任長蘆巡鹽御史黃國用的管轄區,黃國用用复遣纸牌送行,違背慣例,被東廠舉報,下詔獄,貶為極邊雜職,为莲塘驿丞。當時刑部和言官論救,均不被批准[1][2]。嘉靖八年,桂萼等舉薦其酌量推用[3],后官至贵州提学佥事[4]。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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