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理
馬理(1474年—1556年1月23日),字伯循,號谿田,陕西三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陕西乡试第四名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会试第九名,二甲第二名進士。吏部尚书杨一清即擢为吏部稽勋主事,调文选司主事、考功主事,与郎中张衍瑞等谏正德皇帝南巡。下诏令跪阙门,廷杖夺俸。之后辞职回乡,教授生徒。 嘉靖初,起复为稽勋员外郎,与郎中余宽等伏阙争大礼,被下诏狱,再次被廷杖夺俸。迁吏部文选清吏司郎中、考功郎中,擢南京通政司参议。嘉靖二十年(1542年)任光禄寺卿,不久告老还乡。十年后,复起任南京光禄卿,次年致仕。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1556年1月23日),嘉靖大地震,马理夫妇遇難[1][2]。 著作馬理學行純篤,與呂柟並為關中學者所宗。有《周易賛義》,《谿田文集》。[2] 馬理曾主持編纂《陜西通志》,完成於嘉靖二十一年(1542)。《陜西通志》共四十卷,包括土地、文獻、民物、政事四綱。[3] 家族曾祖馬仲良。祖父馬貴。父馬江,號雲巖先生。嫡母劉氏、生母李氏。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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