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應桂余應桂(1580年—1649年),字孟玉,號二磯,江西都昌人。 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生於萬曆十三年(1585年),耕读世家,萬曆四十一年(1619年)已未進士,四十八年任浙江武康县知县,天啓二年(1622年)丁艱去职。六年(1626年)授福建龍巖縣縣令,崇禎元年(1628年)授海澄縣令,清廉自守,“吏事精敏,下不能欺”[1],龙岩人立生祠,树“余侯遗爱碑”,碑文:“相时以动,不弗人情,斯何等识力哉!……救荒发粟,施济众,真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也。” 崇禎四年(1631年)授御史,七上弹劾首辅周延儒,下狱後继续纠劾。崇禎七年,出任湖廣巡按,後為巡撫,鎮壓農民軍,熊文燦上疏彈劾應桂“破壞撫局”,受楊嗣昌詆誣,被逮下獄。 崇禎十六年,潼關失守,起为兵部右侍郎,出代孙传庭总督陕西军务,發帑金五萬,行至山西,徘徊不前,被革职,由陝西巡撫李化熙升任,後家居都昌。 永曆二年十二月(合1649年),起兵都昌反清,招致石光龍舊部練為水軍,敗於落星湖,清兵破都昌,不屈而死。《明史》有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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