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宪祖
叶宪祖(1566年—1641年),字美度,一字相攸、号六桐,解园居士、紫金道人等,浙江余姚人,晚明剧作家、戏曲家,吴江派代表人物。 生平少年好学,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中甲午科举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方登己未科进士。官廣東新會縣知縣,因政绩显著,升调至北京任御史。与东林党人黄尊素儿女亲家,遭奸臣魏忠贤排斥,降为大理寺评事,转工部主事,因阻止在长安街建魏忠贤生祠,遭革官撤职回乡。 崇祯帝即位后,朝廷再次起用叶宪祖。叶宪祖历南京刑部主事,四川顺庆府知府,辰州兵备副使,沅州兵备副使,轉四川参政、广西按察使,皆未任。[1] 作品现存传奇有《鸾篦记》(代表作品)、《金锁记》。 杂剧有《夭桃纨扇》、《碧莲绣符》、《丹桂钿盒》、《素梅玉蟾》、《骂座记》、《易水寒》、《北邙说法》、《团花凤》、《寒衣记》、《生死缘》、《玉麟记》、《琴心雅调》、《渭塘梦》等。 文学叶宪祖创作高峰在万历时期,创作了大量的传奇、难剧。叶宪祖的戏剧多有男女爱情的描写,有浓厚的晚明文学特色。 其中成语“诗酒朋侪”,出典自叶宪祖《鸾鎞记》第二齣:“同消遣,诗酒朋侪尽堪尽日盘桓”句。 遗存叶宪祖杂剧《渭塘梦》 一本四折,今藏日本内阁文库。 家族曾祖父葉景賢,號半軒,封工部郎中;祖父葉選,號後皋,官工部部中;父葉逢春,郧阳府知府;母吴氏,封宜人。元配邵氏,佥事邵夢弼之女;贈恭人;继娶梁氏,参將梁仲海之女,封恭人。子四人:崧年、岱、華滋、衡任。女婿黄尊素、邹光绳、陈相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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